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石膏综合利用采购商入库
采购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竞争性谈判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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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202510-000022
项目摘要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开展石膏综合利用采购商入库谈判采购,旨在引入具备固体废物运输、利用及处置资质的供应商,参与公司石膏资源化利用项目。项目采用公开谈判采购方式,要求供应商具备环保资质、仓储能力及合法经营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2日,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交货时间定于2025年10月20日。采购内容为石膏综合利用服务,涉及环保合规性与设施证明材料审查。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属火电企业固废资源化领域,具有典型循环经济特征。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0-15 15:30
资质要求
- 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应答单位应至少具备相关一般固体废物的运输、利用、处置或者经营工业固体废物的其中一项资质。
- 应答单位应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如无运输资质委托运输的需提供与委托运输单位的合同或协议,及委托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 应具备完成所投石膏综合利用项目产品储存、销售能力(提供证明文件)。
- 若为石膏综合利用单位(终端用户)则应提供环保资质证明材料(为政府部门或者社会环保机构出具的环保资质证书或环评报告)和符合环保要求的仓储能力设施的证明(仓储设施照片或卫星定位截图)。
- 若石膏非直接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单位(非终端用户),应提供与终端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单位的合同或合作协议、终端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单位的营业执照、终端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单位的环保资质证明材料(为政府部门或者社会环保机构出具的环保资质证书或环评报告)和符合环保要求的仓储能力设施的证明(仓储设施照片或卫星定位截图)。
- 应答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 应答供应商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应答的处罚期内。
- 应答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 应答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 应答供应商在评审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招标人:
华电章丘发电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