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生物质粉碎设备招标】

招标公告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新疆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12-1-071

项目摘要

华能西安热工院生产项目生物质粉碎设备招标由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发起,项目位于新疆图木舒克市,旨在采购用于燃煤耦合生物质低碳发电项目的生物质粉碎设备,要求出力大于20t/h、制粉粒径小于6mm。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投标人需具备自2020年以来至少一项功率不小于315kW的粉碎机或削片机供货业绩。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发售期为2025年12月3日至26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6日10时00分,开标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在线进行。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属于综合能源领域,未披露预算与中标金额信息。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2-26 10: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业绩要求

  • 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供应商至少具有1项功率不小于315kW的粉碎机或者削片机的供货合同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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