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工程贵州华电松桃长兴、金海湖新区乌箐、安顺西秀岩腊、望谟郊纳风电项目31.25万千瓦风力发电机组(含塔架)采购批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风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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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摘要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在贵州实施,涵盖松桃长兴、金海湖新区乌箐、安顺西秀岩腊、望谟郊纳四个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31.25万千瓦。项目于2025年3月6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经评标,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中标,中标金额为70750.00万元。设备采购范围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及塔架,交货期暂定2025年8月至2026年4月,由投标人负责从出厂至机位点的全道路运输及牵引工作。项目涉及多个地市,建设周期覆盖2025至2026年。

中标结果

中标金额 7.08 亿元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3-28 09:00

投标候选人

排名 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1 7.08 亿元
2 7.03 亿元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 所投机型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外先进的技术转让,必须具备高、低电压穿越能力,应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投标机组高、低电压穿越能力测试报告或评估报告;如暂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项目并网前取得并提供,因此耽误项目并网,产生的电量损失费用由投标人赔付。
  • 投标机型应按照《GB/T 35792—2018 风力发电机组合格测试及认证》进行了型式认证,认证工作应由国家认证认可主管部门批准的认证机构进行,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型式认证证书;如暂时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项目并网前取得并提供,因此耽误项目并网,产生的电量损失费用由投标人赔付。
  • 招标人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要求,须出具上级单位(母公司)承担合同违约连带责任的相关证明文件。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业绩要求

  • 无要求
  • 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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