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环球(北京)贸易发展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季度汽机专业备品备件询比

询价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询价采购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北京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GX-202604-009582

项目摘要

华电环球(北京)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开展2026年第二季度汽机专业备品备件公开询比采购,项目编号GX-202604-009582,采购内容为汽机专业备品备件一批,含安全帽等物资,税率13%。采购方式为公开询比,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7日17:30,交货时间不晚于2026年6月30日。供应商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且近三年无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项目通过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电子化投标,要求使用移动数字证书加密上传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禁止提交备选方案。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5-07 17:30

资质要求

  •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 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近两年(2024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期)在同类工程中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较大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近两年(2024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期)在同类工程中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近一年(2025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期)在同类工程中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如果在采购阶段事故责任尚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责任认定,视同在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供应商的报价将被否决;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供应商不得递交备选报价方案,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
  • 若在评审期间发现了供应商提供了虚假资料,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否决报价处理;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小组按评审办法中的原则和顺序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报价作为评审价。修正后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审小组应当否决其报价。
  • 评审小组发现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审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按否决其报价处理。
  • 评审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如不按评审小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可以否决其报价。
  • 同一供应商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文件或者报价,应当否决其报价,但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报价的除外;供应商有串通报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应当否决其报价。
  • 报价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应当否决其报价;响应文件的主要格式和内容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导致评审小组无法正常评审的,应当否决其报价;报价单位的交货期无法满足业主要求的,经业主代表确认后,应当否决其报价。
  • 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应当否决其报价;采购文件或国家法规规定的其他否决报价内容;至报价截止日,在华电系统仍处于暂停或取消报价资格的;供应商自2024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期存在违约、骗取中标或因供应商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之情形的。

业绩要求

  • 近两年(2024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期)在同类工程中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较大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近两年(2024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期)在同类工程中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近一年(2025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期)在同类工程中发生因供应商原因造成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 供应商自2024年1月1日-报价截止日期存在违约、骗取中标或因供应商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之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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