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2026年脱硫剂石灰石粉(325目)寄售采购【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内蒙古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6-03-3-338-01
项目摘要
本项目为华能北方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2026年度脱硫剂石灰石粉(325目)寄售采购的重新招标,旨在保障2×300MW亚临界燃煤机组脱硫系统高效运行。项目计划全年采购约6万吨石灰石粉,按实际用量据实结算,交货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第三热电厂现场。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必须为石灰石粉加工生产企业,具备近三年至少一份相关供货业绩,并提供环评证明及有效发票凭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9时。公告发布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4-10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投标人须为石灰石/石灰石粉加工生产企业,并提供加工生产企业环评通过的有效证明文件。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签订时间2023年1月1日至今)石灰石/石灰石粉供货合同业绩至少1份,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招标人: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包头第三热电厂
招标代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