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基建工程项目工程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2024年~2026年钢材采购批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水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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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11/20-CL-001
项目摘要
金沙江上游昌波水电站基建工程2024-2026年钢材采购项目由华电金藏物资成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总量约5.1万吨,涵盖热轧光圆钢筋、热轧带肋钢筋及型钢,交货期为32个月(2024年5月至2026年12月),供货地点位于四川甘孜州巴塘县和西藏昌都市芒康县。项目于2024年4月18日发布招标公告,5月13日投标截止,5月28日公示中标候选人,最终四川瑞华合纵实业有限公司中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需具备相应生产或经销资质。
中标结果
中标人
四川瑞华合纵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4-05-13 09:0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四川瑞华合纵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
|
- |
| 2 |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且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为钢材生产企业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钢材年产能300万吨及以上,产能证明应提供钢材生产企业年产能的书面说明、钢材生产线说明及主要设备清单,并加盖生产企业公章;(2)具有有效的钢筋产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授权经销商的,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量不少于5万吨的钢材合同业绩。投标业绩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应具有本次招标主要钢材(热轧带肋钢筋(HRB400E)Ф18-Ф32)生产企业针对本项目的独家销售授权,且对本次招标主要钢材(热轧带肋钢筋(HRB400E)Ф18-Ф32)只能使用一家钢材生产企业的产品参与本次投标,钢材生产企业必须符合上述第7项的要求。
业绩要求
-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个及以上单个合同量不少于5万吨的钢材合同业绩。投标业绩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华电金藏物资成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