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山东物资有限公司邹县2机甲乙主汽阀电动执行机构(王)(第二次)询比

询价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询价采购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山东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GX-202603-008712

项目摘要

华电山东物资有限公司对邹县发电厂2号机组甲乙主汽阀电动执行机构(王)开展第二次公开询比采购,采购标的为3种型号共7台电动执行机构,用于火电机组关键阀门控制。项目采用整单报价方式,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12时18分,交货时间为2026年5月4日。供应商需具备2023年以来不少于3份火电厂扭矩≥2000N·m电动执行机构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完整合同及投运证明。技术疑问联系王工,采购平台为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串标行为将被纳入不诚信名录。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3-30 12:18

资质要求

  • 报价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 报价方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应答的处罚期内;
  • 报价方自2023 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具有火电厂扭矩不小于2000N*m电动执行机构供货合同不少于3份,合同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及合同对应的无遮挡结算发票。合同需标注出对应电动执行机构的扭矩;
  • 报价方报价为进口设备的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官方网站可以验证的代理授权证书;
  • 报价方提供与对应合同的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
  •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业绩要求

  • 报价方自2023 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具有火电厂扭矩不小于2000N*m电动执行机构供货合同不少于3份,合同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及合同对应的无遮挡结算发票。合同需标注出对应电动执行机构的扭矩;
  • 报价方提供与对应合同的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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