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项目工程黑龙江华电佳木斯汤原一期20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采购批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风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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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40/18-ZJ-001
项目摘要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开展黑龙江佳木斯汤原一期200MW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塔筒设备采购,项目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汤原县,计划2025年7月开工、12月完工。招标范围为200MW风电设备采购,含风机及塔筒,单机容量小于9MW,轮毂高度不低于140米,数量不超过24台。2025年3月26日投标截止,4月17日公示中标候选人,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排名第一。4月24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确定该公司为中标人,投标报价为35466.57万元。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要求投标人具备8MW及以上风电机组业绩不少于50台。
中标结果
中标人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3.55 亿元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3-26 09:0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3.55 亿元 | |
| 2 | 3.58 亿元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本项目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上述单位存在同一法定代表人或控股关系。
- 所投机型必须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外先进的技术转让,必须具备高、低电压穿越能力,并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或评估报告;如暂不能提供,必须承诺在项目并网前取得并提供,否则赔偿电量损失费用;必须具备并网能力,能通过所有相关并网检测。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应至少具有50台8MW及以上的风电机组合同业绩;具有与所投机型容量相同的风电机组投运业绩;具有与所投塔架型式一致,高度相同或以上的高塔架风电机组投运业绩。
- 投标业绩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封面、供货范围页、技术要求页、签字盖章页等)或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材料(如投运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并网证明等)。
招标人:
华电能源汤原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