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电公司华能石岛湾核电开发有限公司登高平台消防车、泡沫消防车采购】
招标公告
行业: 核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山东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06-2-111-01
项目摘要
本项目为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开展的登高平台消防车与泡沫消防车采购,旨在保障核电厂高层建筑应急处置及大型火灾扑救能力。项目位于山东省威海市荣成市,计划采购登高平台消防车、泡沫消防车各1辆,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招标人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起具备至少1项登高平台或泡沫类消防车销售业绩,并提供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材料。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09时00分,开标同步于该时间在线进行。招标文件免费获取,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获审批,具备招标条件。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6-30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应具有至少1项登高平台类或泡沫类消防车的销售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能体现供货物项规格型号的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招标人: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