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黑龙江分公司伊春热电三大风机电动机采购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黑龙江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11-3-081
项目摘要
华能黑龙江分公司伊春热电三大风机电动机采购项目为火电配套设备采购,位于黑龙江省伊春市乌翠区锦山村,由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代理。项目采购内容包括1台3350kW一次风机电动机、1台1700kW送风机电动机和1台7000kW引风机电动机,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20天内。投标人需具备6kV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动机供货业绩,且至少包含一项单台额定容量7000kW及以上电动机的供货合同业绩,自2015年1月1日起算。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09时00分,开标在电子平台进行。项目属于煤电行业,技术要求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允许代理商参与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2-01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6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电动机供货业绩,并且其中至少一项合同中包含单台电动机额定容量7000千瓦及以上电动机供货合同业绩(合同中须体现出相关电动机额定容量),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招标人:
华能伊春热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