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工程喀什华兴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供热委托运营项目批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新疆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CHDTDZ058/19-QT-440

项目摘要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相关招标项目工程喀什华兴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供热委托运营项目(招标编号:CHDTDZ058/19-QT-440)于2025年6月3日发布招标公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项目规模为1年期供热运营服务,覆盖疏勒县、疏附县及喀什市区域的锅炉运行、管网巡检、换热站维护、集中调度与用户服务等工作。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候选人公示期至2025年7月31日。最终中标人为新疆博达人才开发有限公司,中标金额为1809.5592万元,服务期自2025年9月1日起,具体以合同通知为准。招标人系喀什华兴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机构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中标结果

中标金额 1,809.56 万元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6-25 09:00

投标候选人

排名 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1 1,809.56 万元
2 1,799.51 万元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或与上述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1项合同业绩,每项合同业绩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供热设备检修维护业绩或供热设备运行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合同封面、范围页或主要技术要求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 投标人应真实有效提供业绩证明资料,并明显在合同中体现出招标人业绩要求,如评标过程中评审委员会无法判断合同业绩有效性时将予以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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