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公司相关项目工程(生产物资类班车)广东华电坪石发电有限公司锅炉脱硫剂石灰石粉采购标段(第二次)批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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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41/18-QT-220
项目摘要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公司相关项目(生产物资类班车)广东华电坪石发电有限公司锅炉脱硫剂石灰石粉采购标段(第二次)于2025年7月13日发布招标公告,项目位于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坪石镇,采购内容为2×300MW燃煤机组配套的2年用量约2万吨脱硫剂石灰石粉。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5日。候选人公示于2025年9月2日发布,乐昌市冠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250万元报价位列第一。最终中标结果于2025年9月9日公示,确认该公司为中标人。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至少2项2022年以来的石灰石供货合同业绩。
中标结果
中标人
乐昌市冠利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2,500.00 万元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8-05 09:3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2,500.00 万元 | |
| 2 | 2,500.00 万元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投标人若为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经销商,须提供石灰石生产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与生产厂家签订的时间1年及以上的《销售意向书》或授权经销许可证明。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2项及以上石灰石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 有效业绩11项,满足资格条件业绩数量要求的业绩情况如下(列举其中2项):合同名称:石灰石粉购销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月1日,项目单位:韶关市华盛昌旺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合同名称:脱硫石灰石粉购销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1月9日,项目单位:国粤(韶关)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人:
广东华电坪石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