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福建公司本部、清能公司、中交公司2026年办公场所及食堂综合服务】

招标公告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福建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6-02-3-297-01

项目摘要

本项目为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牵头,联合清能公司、中交海峰风电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对2026年度办公场所及食堂综合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服务范围涵盖职工食堂管理、内勤接待、车辆运行、零星商务服务、环境保洁及绿植养护等,服务地点位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后坂路88号,服务期自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项目采用统招分签模式,中标后分别与三家单位独立签约结算。投标人需具备近10年不少于2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且服务周期不少于1年的后勤物业(含餐饮)服务业绩,并满足财务信誉、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等资格要求。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2月13日至3月2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6日9时,开标方式为线上集中解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由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实施全流程电子化操作。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3-06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10年(2016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2项已完成的服务周期不小于1年或已执行时间不小于1年的后勤物业(含餐饮)服务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服务范围、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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