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乌溪江黄坛口电站5号发电机转子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行业: 水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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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355/26-SB-001
项目摘要
华电乌溪江黄坛口电站5号发电机转子改造项目为水电行业设备更新工程,由华电集团衢州乌溪江分公司发起公开招标。项目位于浙江省衢州市,规模30MW,拟采购1台额定功率30MW、容量33.333MVA的水轮发电机组转子,包含转子中心体、磁轭、磁极及制动环等部件。供应商需完成技术改造设计、制造、试验、运输、现场组装及技术指导等全周期服务。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5日9时,招标文件获取期为2026年5月15日至21日。投标人须具备近五年内单机容量不小于30MVA的立轴发电机转子制造或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及投运证明。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6-05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 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业绩要求
-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1项单机容量不小于30MVA的立轴发电机转子制造或供货业绩,并提供投运证明,投标时需提供能证明本项目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质量验收证明。
- 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页、机组规模、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如合同(包含技术协议)中无机组规模相关内容的,可在合同后附由合同采购方盖章的证明材料。
招标人: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衢州乌溪江分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