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工程(生产服务类班车)生产设备磨煤机、干渣机、输煤系统日常维护和生产设备(干渣机、输煤系统)日常运行外委批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新疆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CHDTDZ037/17-QT-027

项目摘要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开展2024-2027年生产设备日常维护与运行外委项目招标,涵盖磨煤机、干渣机及输煤系统维护与运行服务。项目划分为两个标段,分别由惠尔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和江苏全方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0日,候选人公示期至6月11日,最终中标结果于6月20日公布。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市,属火电领域,服务期限三年,要求投标人具备近五年火电机组运维业绩。

中标结果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4-05-20 09:00

投标候选人

排名 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1 717.41 万元
1 572.91 万元
2 671.62 万元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且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且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且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且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业绩要求

  • 投标方应具有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一项火电机组(或供热系统)生产设备日常维护(或运行维护)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 投标方应具有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一项火电机组(或供热系统)生产设备日常运行或维护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合同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或技术协议、服务期、联系方式,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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