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华电金湖电力有限公司相关技改项目工程良浅水电厂1号水轮发电机组改造项目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二次招标批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水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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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86/18-SB-003
项目摘要
福建华电金湖电力有限公司良浅水电厂1号水轮发电机组改造项目为水电站核心设备技术升级工程,旨在通过更换水轮机转轮、主轴、导水机构及发电机部件等,提升机组效率至92%以上,增强运行稳定性并实现超负荷能力。项目于2024年3月19日启动二次公开招标,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评标结果于4月28日公示,最终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以2997万元中标。项目实施地点位于福建省三明市将乐县,采购内容涵盖整套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包含模型设计、试验、备品备件和技改服务。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具备10MW及以上轴流转桨式水轮机制造业绩及模型试验能力,且近十年内无重大亏损。本项目属典型水电设备更新改造工程,聚焦高效能与安全运行。
中标结果
中标人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2,997.00 万元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4-04-10 09:0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
|
2,997.00 万元 |
| 2 | 3,030.04 万元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具备水轮机模型的研制能力,有水轮机模型试验台并在模型试验台上进行过水轮机模型验收试验且有模型验收试验报告;投标人如为外商投资企业,国外母公司须承诺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并提供书面证明和材料。
-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1项设计和制造过单机容量不小于10MW的轴流转桨式水轮机且安全稳定运行2年及以上的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安全稳定运行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用户章或签字确认的设备安全稳定运行2年及以上用户证明材料或其他能够证明安全稳定运行2年及以上的材料;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1项设计和制造过单机容量不小于10MW的轴流转桨式水轮机且安全稳定运行2年及以上的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安全稳定运行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用户章或签字确认的设备安全稳定运行2年及以上用户证明材料或其他能够证明安全稳定运行2年及以上的材料。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招标人:
福建华电金湖电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