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河南电力漯河供电公司2025年第五次服务授权框架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购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电网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竞争性谈判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河南
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 17EL10

项目摘要

国网河南电力漯河供电公司2025年第五次服务授权框架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于2025年11月10日发布采购公告,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范围涵盖安全管理、办公服务、车辆维修、设备维保、后勤管理、技术服务及人力资源等24个包。项目于2025年11月19日截止应答,经评审后于11月24日公示成交候选人,最终于11月28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共17个包确定中标人,其中6个包因有效投标人不足或未实质性响应而流标。中标单位包括漯河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河南鲜禾源央厨食品有限公司、河南省现代电梯有限公司等,合同服务期均自2025年12月3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部分项目服务期起始为2026年1月1日。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1-19 09:00

投标候选人

排名 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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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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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1 -
1 -
1 -
1 -
1 -
1
河南信博律师事务所 中标
-
1
河南汇星律师事务所 中标
-
1 96.30 元
1 99.70 元
1 95.00 元
1 98.00 元
1 95.00 元
1 97.00 元
1 96.00 元
1 95.00 元
1 99.00 元
1 99.50 元
1 99.60 元
1 90.00 元
1 99.70 元
1 99.97 元
1 99.50 元
1
河南信博律师事务所
99.00 元
2 88.00 元
2 95.00 元
2 95.00 元
2
河南汇星律师事务所
99.00 元
3 95.00 元

资质要求

  •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承担所应答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采购项目的能力。
  •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 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成交资格或取消成交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应答人在首次应答截止之日至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应答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应答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应答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如应答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审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应答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审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应答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审委员会将会对应答人进行不利评价。应答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应答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即使应答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成交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业绩要求

  • 业绩要求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项目业绩合同证明。所有业绩须与本次采购内容相关且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业绩年限和数量要求。
  • 近三年完成过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单项金额≥5000万元),或具有同等规模的业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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