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锦兴兴县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热工及电气试验室设备采购招标第二次公告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山西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CHDTDZ084/16-SB-080

项目摘要

华电锦兴兴县2×35万千瓦低热值煤发电项目热工及电气试验室设备采购(第二次)由山西锦兴能源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代理,项目位于山西省吕梁市兴县。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采购内容涵盖热工及电气试验室设备,包括实验仪器与装置,合同履约期为30日历天。投标人需具备2021年1月1日后至少2项国内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相关设备供货业绩,且不得存在关联关系或被列为失信主体。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3日至10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7日9时,采用电子开标方式。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资本金,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4-27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且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且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适用于施工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施工总承包类招标项目);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适用于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的项目除外);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适用于监理类项目);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项国内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热工或电气试验室设备供货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对应每个合同至少1张过程结算发票(或业主单位盖章的到货验收单)原件扫描件。(3)燃煤机组是指2021年1月1日后通过168试运转的燃煤机组,需附试运行报告或验收证书或媒体报道等证明材料。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2项国内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机组热工或电气试验室设备供货业绩。
  •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对应每个合同至少1张过程结算发票(或业主单位盖章的到货验收单)原件扫描件。(3)燃煤机组是指2021年1月1日后通过168试运转的燃煤机组,需附试运行报告或验收证书或媒体报道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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