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2025年第四批煤炭设备(井下防爆无轨胶轮车)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内蒙古
国家能源-国能e招
CEZB250212319
项目摘要
国家能源集团2025年第四批煤炭设备(井下防爆无轨胶轮车)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分为三个包次,涵盖锂电池车、混凝土车及柴油机车。其中第一包(锂电池车)由山西天地煤机装备有限公司中标,第二包(混凝土车)由常州科研试制中心有限公司中标,第三包(柴油机车)在首轮公示中未确定中标人,后于2026年4月27日公告常州科研试制中心有限公司为中标人。项目于2025年12月30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4日10时,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各包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并满足特定业绩要求。项目实施地涉及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陕西省等地,主要服务于煤矿井下运输系统。
中标结果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3-04 10:0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常州科研试制中心有限公司
中标
|
- |
| 1 |
山西天地煤机装备有限公司
中标
|
- |
| 2 | 578.80 万元 | |
| 2 | 113.40 万元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并在投标时提供11座(人车)及以上的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的在有效期内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并承诺在交货时提供所投产品在有效期内的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零整比”承诺函,且零整比不得高于1.5。不提供该承诺函或不填写零整比或零整比高于1.5的,将被否决投标。
业绩要求
- 2020年12月至投标截止日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单车11座(人车)及以上的防爆柴油机无轨胶轮车的销售合同业绩1份,且已投运至少1年及以上。
-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满足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以及对应每份合同的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和该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的结果截图。
招标人:
国能(北京)跨境电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