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福建公司清能分公司华能霞浦长春162MW(101MW+61MW)海上渔光互补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前期各专题服务】
招标公告
行业: 光伏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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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ZB2026-04-3-509-01
项目摘要
本项目为华能(福建)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主导的海上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前期咨询服务招标,涵盖162MW(101MW+61MW)规模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多项专题服务。项目位于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拟建两个相邻海域光伏项目,共用一座220kV升压站。招标范围包括可研报告编制、接入系统方案、地形测绘、地质勘察、海洋环境评估、水土保持、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安全与职业病预评价、文物及军事影响评估等全流程前期工作。服务周期要求紧,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终稿提交。投标人需具备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拥有至少一项100MW以上集中式光伏项目的可研或设计业绩,且项目负责人须有同等规模项目经验。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时,目前尚无中标结果信息。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5-20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类岩土工程(勘察分项)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有1项10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可研或设计业绩(包含合同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作范围页,单独升压站或送出工程为无效业绩),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 自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至少具有1项担任100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的可研(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须附合同复印件(如合同中未有明确的项目可研(或设计)项目负责人姓名,则需同时提供任命文件或项目甲方证明等能证明该合同项目可研(或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招标代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