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公司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生态补偿实施技术服务】
招标公告
行业: 风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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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NZB2025-10-3-319-01
项目摘要
华能海南公司临高海上风电场项目生态补偿实施技术服务招标项目位于海南省临高县西北海域,总装机容量600MW,涉及增殖放流、珊瑚礁和海草床修复及自然保护区宣传教育三方面工作。本次招标为单一标段,服务期限至完成全部技术工作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为止。投标人须具备《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且近三年有至少2个海洋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合同业绩,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有相关项目经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至11月3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09时00分。本项目由华能(临高)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为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项目未披露预算金额与中标金额,仅提供免费下载的招标文件。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1-17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业绩要求
- 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2个海洋生物资源增殖放流合同业绩(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文件扫描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等信息,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 从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身份执行过至少1项海洋生物资源增殖放流业绩(提供人员职称证书扫描件;提供合同关键页或成果报告扫描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反映:合同名称、服务工作内容页、带有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信息页、签字盖章页及合同签订日期,成果报告须反映:报告封面、人员编制页;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近三个月社保的有效凭证)。
招标人:
华能(临高)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