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江苏公司南京燃机电厂2025年高淳桠溪生态综合产业文化园工程】

招标公告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工程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江苏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11-1-301

项目摘要

本项目为华能江苏公司南京燃机电厂依托在建渔光互补项目,于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桠溪街道建设的生态综合产业文化园工程,总占地面积约1678亩(111.9万平方米),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涵盖生态治理、鱼塘整治、景观公园、新能源科普展厅、道路升级及供电设施安装等综合性建设内容。项目计划工期不超过6个月,2025年12月15日开工,2026年6月15日前完成竣工调试。招标最高限价为2100万元(含税),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风景园林专项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1个园林景观设计业绩和1个1000万元以上市政施工业绩。项目聚焦‘生态+新能源+三产融合’主题,强调环保尾水处理、光伏停车场、渔业体验与科普展示功能。

关键信息

预算金额
2,100.00 万元
投标截止
2025-12-05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应具有以下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资质之一,须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甲级;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应具有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明文件;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应具有行政审批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 投标人拟派遣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市政工程专业)资格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明文件(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需提供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可以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业绩要求

  •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应同时具有以下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分包业绩无效:不少于1个园林景观类设计业绩;不少于1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 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自2022年1月1日至今,应同时具有以下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分包业绩无效:不少于1个园林景观类设计业绩;不少于1个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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