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浓盐水分盐及资源化利用改造项目刚性填埋场EPC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工程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宁夏
国家能源-国能e招
CEZB260104061
项目摘要
本项目为宁夏煤业煤制油分公司浓盐水分盐及资源化利用改造项目中的刚性填埋场EPC总承包工程,位于宁东能源化工基地A区E4地块及南部新征用地,总占地面积约10.96公顷。项目以煤制油外排高盐水为原料,年处理能力达13.12万吨硫酸钠、1.94万吨氯化钠和2.12万吨杂盐,配套建设分盐结晶装置、刚性填埋场及公用工程系统。招标范围涵盖设计、采购、施工全周期工作,包括防渗漏试验、单机试车、竣工验收等。计划开工日期为2026年6月25日,中间交接日期为2027年4月30日,服务期至2028年12月31日。投标人须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至少一份刚性填埋场规模不小于1万立方米的已中交或完成业绩。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14时。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6-16 14: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或以上等级设计资质证书,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若投标人为施工企业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合同内容包含刚性填埋场(库)施工或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
业绩要求
- 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内容包含刚性填埋场(库)工程的EPC工程总承包或施工合同业绩1份,刚性填埋场(库)建设或设计规模不小于1万立方米且已中交或已完成。
- 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中交或已履约完成的材料。
招标人: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
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