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水务朔州污水厂运营项目助沉剂

招标公告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山西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CHDT00001/26-CL-005

项目摘要

华电水务朔州污水厂运营项目助沉剂采购项目由中电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发起,旨在为位于山西省朔州市城区贾庄乡太平窑村东北500米的污水处理厂提供助沉剂,供货规模暂定300吨,履约期为合同签订后365天(2026年5月至2027年5月)。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允许代理商参与并需提供制造商授权。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至少有2项助沉剂或类似药剂业绩,并提供完整证明材料。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4月24日至5月6日,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均为2026年5月19日09:00,通过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电子投标。项目未披露预算金额与中标金额,当前处于招标阶段。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5-19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且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且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助沉剂或类似功效的药剂业绩(生产厂商业绩不计入经销商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对应合同履行期间的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8%的发票)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至少2项助沉剂或类似功效的药剂业绩(生产厂商业绩不计入经销商业绩),并提供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对应合同履行期间的结算发票原件扫描件(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8%的发票)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原件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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