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2号汽轮发电机组油挡制作项目(第三次)询比

询价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询价采购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内蒙古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GX-202605-003775

项目摘要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启动2号汽轮发电机组油挡制作项目(第三次)公开询比采购,项目为服务类,采购范围涵盖300MW及以上发电机组油挡的加工与制作。采购方为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包头发电分公司,采用整单报价方式,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15:30。供应商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间具有至少2项同类业绩。项目服务期自2026年5月30日起,实施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严格,重点核查企业信用及履约能力。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5-18 15:30

资质要求

  •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且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参与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间内;且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且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应答期间尚未解除的);且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应答期间尚未解除的);且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应答期间尚未解除的);且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应答期间尚未解除的);且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业绩要求

  • 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300MW及以上发电机组油挡加工或检修业绩。(合同业绩: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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