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南公司东方电厂2026-2028年度全厂设备及零部件机械加工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海南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12-3-245

项目摘要

华能海南公司东方电厂2026-2028年度全厂设备及零部件机械加工项目(重新招标)由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作为招标人,面向全国公开招标。项目位于海南省东方市,服务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主要针对4台350MW燃煤机组的大型复杂零部件进行专业机械加工与修复。招标范围涵盖技术规范书所列全部加工任务,要求投标人具备近五年内至少一项机械零部件加工业绩,并提供合同及发票等证明材料。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5日09时00分,开标同步在线进行。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对投标人信用、财务状况、历史履约能力有严格要求。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1-05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应提供近5年来(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一项机械零部件加工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检修维护范围、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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