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投资国华(射阳)风电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东台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风机自动消防装置采购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行业: 风电
类别: 工程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江苏
国家能源-国能e招
CEZB260003024
项目摘要
国华投资国华(射阳)风电有限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东台海上风电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开展风机自动消防装置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编号为CEZB260003024。本次招标涵盖江苏东台华海风电场四期63台上海电气风机及射阳风电场二期66台远景机组的自动消防系统加装,涉及机舱大空间、电缆夹层、轮毂柜等关键区域,需满足国家能源集团电力生产二十五项重点反事故措施要求。项目采用统招分签模式,中标单位将分别与两家公司签订合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14时,招标文件获取期为2026年4月27日至5月4日。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且在2021年4月后有至少三份50MW及以上风电场自动消防系统加装业绩,已完成并提供合同及用户证明。本项目为电子化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5-18 14: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风力发电机组主机厂家或其全资子公司除外,其全资子公司需提供股权证明)。
- 投标人所投产品中灭火器材必须具有并提供国家级检测部门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其中包含灭火性能检测相关内容),干粉灭火装置必须具有提供符合CCCF认证的消防产品认证证书。
业绩要求
- 2021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MW及以上的风电场加装自动消防系统的合同业绩3份,且已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完成的材料(若自动消防合同为框架协议,则安装满1年及以上的相关完工证明符合要求)(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招标人:
国华(江苏)风电有限公司如皋分公司
招标代理:
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