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清能院混塔巡检仪器及无人操作升级采购项目招标【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行业: 风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安徽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6-04-1-184-01
项目摘要
华能清能院混塔巡检仪器及无人操作升级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由中華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面向全国公开招标。项目涉及安徽蒙城地区混塔风电场的智能巡检设备采购与无人化升级,包括真空吸附式爬壁机器人、数显混凝土回弹仪、钢筋扫描仪、高频探地雷达等7类检测设备,并要求实现自动巡检、数据传输与报告分析功能。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实施地点覆盖北京和安徽。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需提供2022年至今的钢筋扫描仪或吸附式机器人设备销售/研发业绩各一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发售期为2026年4月20日至30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7日9时,开标同步在线进行。项目属于电力行业智能化运维范畴,聚焦风电设备智能检测技术应用。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5-07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 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需同时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以下业绩:1.钢筋扫描仪设备销售或研发合同一份;2.吸附式机器人设备销售或研发合同一份。需提供证明材料扫描件(合同封面页、关键页及盖章页,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如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中不能体现以上设备,合同业绩无效;需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如一份业绩中包含上述两种设备,也视为满足业绩要求(若业绩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省重点研发计划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需要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但需提供阶段性到款凭证。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省重点研发计划或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任务书等同于合同影印件)。
招标人:
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