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2026年度脱硫石灰石粉采购(寄售)】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内蒙古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6-02-3-244-01
项目摘要
华能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2026年度脱硫石灰石粉采购(寄售)项目为火电企业自筹资金支持的货物类招标,标的物为43,000吨脱硫用石灰石粉,技术指标明确,包括CaO≥50%、MgO≤1.37%等化学成分及粒径要求(≥5mm颗粒占比≥60%,最大粒径≤20mm)。交货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八一乡,合同周期一年,按需供货,投标人须在24小时内到货。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6年2月11日至2月26日,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5日9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内至少有1份石灰石粉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关键页及发票凭证,接受代理商投标但不接受联合体。项目由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作为招标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为代理机构。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3-05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须提供近年(合同签订日期为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1份石灰石粉脱硫剂供货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供货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招标人: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临河热电厂
招标代理: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