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盐源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工程四川华电凉山盐源38.375万千瓦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采购批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风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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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151/17-QT-005
项目摘要
四川华电凉山盐源38.375万千瓦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采购招标于2025年8月3日启动,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项目位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招标范围涵盖大河二期、后龙山二期、大坝梁子二期、小高山二期及凉风坳二期共5个风电子项目,总装机容量38.375万千瓦,采购16台6.25MW风机、13台6.25MW风机、10台6.25MW风机、16台6.25MW风机及8台5.0MW风机。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5日9时,候选人公示期至2025年9月28日。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以58406.75万元报价中标,其投标机型为DEW-H6250-200,具备116台6MW及以上合同业绩及13台同型投运业绩。项目计划2025年9月至2026年4月供货。
中标结果
中标人
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5.84 亿元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8-25 09:0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东方电气风电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
|
5.84 亿元 |
| 2 | 6.76 亿元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无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且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应至少具有100台6MW及以上的风电机组合同业绩;具有与所投机型容量相同的风电机组投运业绩。
- 投标业绩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业绩提供以下第(1)项,投运业绩提供以下第(2)项):(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并网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
招标人:
四川盐源华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