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液压式双轨提升机
询价公告
候选人公示
结果公告
行业: 水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询价采购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浙江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GX-202603-004679
项目摘要
浙江华电乌溪江混合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开展食堂液压式双轨提升机采购,项目编号GX-202603-004679,采用公开询比采购方式,采购类型为货物类。项目于2026年3月12日发布询价公告,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09:30。经评审,浙江旭丰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成为预成交供应商,并于2026年3月22日公示最终成交结果。设备规格为液压式双轨提升机,数量1台,税率13%,交货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采购单位要求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无失信记录及禁止报价情形,且不得存在利害关系影响公正性。项目实施地为浙江省。
中标结果
中标人
浙江旭丰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3-17 09:3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浙江旭丰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
|
- |
资质要求
-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采购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报价的处罚期内;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均按无效报价处理;报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报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采购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报价的处罚期内;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均按无效报价处理;报价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报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招标人:
浙江华电乌溪江混合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