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粉煤灰销售、灰场管理及石膏、炉渣清运处置项目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福建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CHDTDZ022/17-QT-135

项目摘要

2025-2026年粉煤灰销售、灰场管理及石膏、炉渣清运处置项目由福建华电可门发电有限公司与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连江可门分公司联合招标,项目位于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可门港区,服务期一年。招标范围涵盖可门发电公司4*600MW及福瑞连江可门公司2*1000MW燃煤机组产生的粉煤灰(约110万吨/年)、炉底渣(约22万吨/年)、石子煤(约1.44万吨/年)和石膏(约36万吨/年)的清运、运输、处置及灰场管理。投标人需具备固体废弃物处理相关资质或与终端用户签订合同的承诺,且自2020年以来至少有一项300MW及以上机组的粉煤灰或脱硫石膏处置业绩。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9时30分,开标方式为电子开标。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8-14 09:3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且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不得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且不得为本项目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与其同为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参股关系。
  • 投标人需满足以下任一项资格能力要求:(1)如投标单位为终端用户,须提供固体废弃物处理的相关资质证书(例如“排污许可证”或“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理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或“固体废弃物处理回收服务企业能力等级证书”或“固体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企业服务资质证书”等)、生产能力证明、环评报告;(2)如投标单位非终端用户,须提供与终端用户的合作合同或购销合同,以及第(1)项中终端用户所需的资料;如投标单位暂无合作单位或客户,须提供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与终端用户签订合同的书面承诺,并提供3个月过渡堆场的租用合同、环评报告。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300MW及以上机组粉煤灰或脱硫石膏,销售或处置的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合同范围、签订时间以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合同发票扫描件、合同项目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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