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相关项目工程华电集团2024年生产物资类班车第2次-安徽六安电厂2024年度第一批次液氨采购批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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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10/21-CL-006
项目摘要
本项目为华电集团2024年生产物资类班车第2次采购,针对安徽六安电厂2×660MW火电机组的脱硝用液氨供应。招标范围为700吨液氨,于2024年1月24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9时。评标结果公示于2024年3月4日发布,济南容大化工有限公司以200.9万元报价位列第一候选人。最终中标结果于2024年3月11日公布,该公司被确定为中标人。项目由安徽华电六安电厂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为代理机构。投标人须具备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液氨供货业绩且每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并持有相应危化品经营或生产许可证。
中标结果
中标金额
200.90 万元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4-02-26 09:0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200.90 万元 | |
| 2 | 215.60 万元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必须具有液氨的《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含液氨或氨;投标人若为经销商,必须具有液氨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含液氨或氨。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允许代理商投标。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2项国内300MW 及以上火电机组的液氨供货业绩,并且每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材料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招标人:
安徽华电六安电厂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