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工程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新建电锅炉蓄热调峰蓄热罐采购(二次招标)批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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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摘要

黑龙江华电齐齐哈尔热电有限公司新建电锅炉蓄热调峰项目(二次招标)已完成中标结果公示。项目为火电配套储能设施,采购1台2100立方米蓄热罐本体及附件,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供货与组装。本次招标为公开招标,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6日,候选人公示期至8月12日,最终中标人为广州泰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具备至少一项2000立方米以上蓄热罐供货业绩,并满足财务健康条件。项目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属煤电调峰储能类工程。

中标结果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4-07-26 09:00

投标候选人

排名 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1 -
2 308.00 万元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且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且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不接受2021年至2023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1项体积不少于2000立方米蓄热罐或蓄冷罐供货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相应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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