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副产品销售类班车)粉煤灰销售招标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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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26/22-XS-003
项目摘要
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开展粉煤灰销售公开招标,项目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涉及2×330MW机组在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产生的约30万吨粉煤灰销售。招标范围为全封闭式仓库储存及合规消纳能力的具备单位,要求投标人具备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今)粉煤灰销售或处理相关业绩1项及以上,且不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违法企业。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4日9时,采用电子开标方式,标书售价200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由华电招标有限公司代理。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4-06-04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提供自有或租赁储存粉煤灰仓库必须为全封闭式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完成环评及验收工作;投标人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投标人应具备粉煤灰消纳(综合利用)或处置或存储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满足固废消纳、处置、存储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合法证明材料包括粉煤灰仓库 (全封闭式)环评批复及验收等资料);(2)与具备以上消纳(综合利用)能力的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或与符合环保要求的仓库签订租赁合同。投标人需提供合法的供货合同或仓库租赁合同扫描件,以及合同单位满足固废消纳、处置、存储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合法证明材料包括粉煤灰仓库 (全封闭式)环评批复及验收等资料)。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具有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报价截止日期)粉煤灰销售或粉煤灰处理或粉煤灰运输等有效业绩1项及以上,业绩必须真实,并提供相关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签字页、合同首页,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投标资格。
招标人:
华电新疆红雁池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