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分公司1-4号炉粉煤灰(湿灰)、炉渣、石膏、石子煤处置询比

询价公告 候选人公示 结果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询价采购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新疆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GX-202605-002343

项目摘要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分公司开展1-4号炉粉煤灰(湿灰)、炉渣、石膏、石子煤处置服务公开询比采购,项目编号GX-202605-002343。采购方式为公开询比采购,采购类型为服务类,服务期限自2026年5月20日起。2026年5月10日发布询价公告,报价截止时间为5月14日19:00。经候选人公示,新疆康盛绿源建材有限公司被确定为预成交供应商,并于5月25日发布最终成交结果公告。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固废处置或贮存能力,提供环评批复、环保验收及排污许可等证明材料,且需提供自2021年1月1日以来的1项及以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业绩。

中标结果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5-14 19:00

投标候选人

排名 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1 -

资质要求

  • 供应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且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本次公开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具备粉煤灰(湿灰)、炉渣、石膏、石子煤处置或贮存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满足固废处置或存储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合法证明材料至少包括符合要求的技术能力证明或者说明资料、处置或贮存场所环评批复、环保验收手续及按要求应办理的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许可)。

业绩要求

  • 投标人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处置或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有效业绩1项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业绩必须真实,并提供相关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签字页、合同首页,并提供合同复印件)。如发现伪造虚假业绩,将按照《华电新疆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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