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箱-辽宁华电调兵山45万千瓦风电制氢 耦合绿色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脱盐水站成套设备(第二次)谈判
采购公告
候选人公示
结果公告
行业: 风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竞争性谈判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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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202603-000851
项目摘要
辽宁华电调兵山45万千瓦风电制氢耦合绿色甲醇一体化示范项目配套脱盐水站成套设备(第二次)谈判采购项目由中華電科工集團有限公司组织,采用公开谈判采购方式,采购类型为货物。项目核心内容为1批水箱设备的供应,交货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2026年3月29日发布采购公告,4月7日截止报价,5月18日公示预成交候选人,最终于5月24日确认江苏金华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为中标人。项目要求供应商具备2023年以来至少2项类似合同业绩,且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中标结果
中标人
江苏金华水处理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4-07 12:0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 |
资质要求
- 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响应的处罚期内;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响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响应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响应人不得存在与本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业绩要求
- 响应人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至少2项类似的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招标人:
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