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集团公司甘肃公司相关项目工程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80万千瓦高效光伏组件采购批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光伏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甘肃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CHDTDZ090/18-QT-095
项目摘要
华电集团公司甘肃公司启动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80万千瓦高效光伏组件采购项目,项目位于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九墩滩光伏治沙示范园区及民勤县红沙岗境内,涵盖300万千瓦光伏项目中的80万千瓦组件供货。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要求投标人具备2024年以来不低于3000MWp的N型单晶硅光伏组件国内累计业绩,且不得连续三年亏损。2025年12月15日完成投标,2026年2月26日公示中标候选人,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6.032亿元报价位列第一,最终于2026年3月4日被确定为中标人。项目履约期限自合同生效后15日内开始供货,原则上2026年6月前完成全部供货。本项目聚焦高效光伏组件技术,推动沙漠地区光伏治沙一体化发展。
中标结果
中标人
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6.03 亿元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2-15 09:0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隆基乐叶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
|
6.03 亿元 |
| 2 | 5.63 亿元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且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且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且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与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属同一集团公司的销售企业除外。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且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本项目不允许代理商投标,与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属同一集团公司的销售企业除外。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N型单晶硅光伏组件的国内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3000MWp;且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封面),能反映合同签订双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的合同页扫描件,能反映本合同组件标称功率与合同容量的供货清单或合同附件或其他支撑性材料;且若提供的某项业绩为框架协议业绩,需进一步提供能反映该协议下真实签约容量的证明材料,例如框架下签订的具体合同的扫描件、框架内订货函等,否则该业绩视为无效;若提供的某项业绩证明材料为补充协议,则必须同时提供原合同扫描件,否则该业绩视为无效。
- 投标人自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N型单晶硅光伏组件的国内累计合同业绩不低于3000MWp;且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合同签订双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且卖方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变更名称的除外),否则视为无效;且若为框架协议,需提供真实签约容量的证明材料;且若为补充协议,必须同时提供原合同扫描件。
招标人:
华电甘肃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