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十八批采购(数字化项目第二次服务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行业: 电网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北京
国家电网电子商务平台
0711-24OTL06512026
项目摘要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十八批采购(数字化项目第二次服务招标采购)为一项面向全国多省市的数字化服务类项目,旨在推进大模型平台优化升级。项目分为三个包,涵盖系统开发与集成实施,覆盖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湖北、湖南、河南、江西、辽宁、吉林、黑龙江、蒙东、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四川、重庆、西藏等25个省级电力单位。招标范围聚焦人工智能技术应用,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开发与实施能力,并提供不少于3个人工智能类项目案例。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8日10:00,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由国网物资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未披露预算金额及中标金额,但明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及代理投标。项目强调企业信用、财务状况及合规性,投标人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4-07-08 10:00
资质要求
- 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投标人提供的报告及证书的效力,判定基准日为开标当日,即开标当日在其有效期内的,认定投标人提供了有效的报告及证书;否则,视为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的报告及证书。
- 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项目团队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
-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或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在投标截止之日至中标公告发布之前,任一日在不良行为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如投标人未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处理。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应提供案例证明材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用户合同封面、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及证明采购设备的合同页扫描件(复印件))。备注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 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方案须满足相应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产品/项目专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别如下:开发实施包号1、2、3均要求提供不少于3个人工智能类应用软件设计开发或实施案例,合同签订时间需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