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能源准东露天煤矿2026-2028年自卸卡车租赁及维保服务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新疆
国家能源-国能e招
CEZB260401566
项目摘要
新疆能源准东露天煤矿2026-2028年自卸卡车租赁及维保服务公开招标项目由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发起,招标代理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内容为租赁24辆额定载重≥90吨、厢斗容积≥80m³的油电混动自卸卡车,并提供全面维保服务,含无人驾驶调度集控平台、远程驾驶工位及运维人员配置。服务期自设备到矿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月。项目于2026年3月10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09:00。经评标委员会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第一中标候选人新疆鸣阳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县,属煤炭行业重大设备租赁与技术服务项目。
中标结果
中标人
新疆鸣阳矿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4,744.80 万元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3-31 09:0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4,744.80 万元 | |
| 2 | 7,182.72 万元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业绩要求
- 2021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已完成的自卸车(或矿卡车或非公路自卸卡车或宽体卡车)租赁或销售合同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和合同对应的至少1张结算发票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结算发票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等信息,发票清晰可辨,且须由投标人提供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结果一致的验真结果截图。
招标人:
国家能源集团新疆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