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资本公司长城证券自营交易主柜台建设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广东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10-1-140

项目摘要

华能资本公司长城证券自营交易主柜台建设服务项目为一项金融信息化工程,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在广东省深圳市实施。项目旨在建设一套投资交易系统并提供配套服务,包括系统建设、文档交付、培训、API接入支持及一年免费维护。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1年,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1日。投标人需具备2022年以来至少1个投资交易系统合同业绩,并满足独立法人、财务信誉等基本要求。招标文件免费获取,通过中国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线上投标与开标。项目属于金融服务类信息化建设,聚焦金融科技系统集成与运维服务。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1-11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业绩要求

  • 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有1个投资交易系统合同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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