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工程2024年灰渣、石膏销售招标-第二次批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新疆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CHDTDZ031/21-QT-012
项目摘要
华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2024年灰渣、石膏销售项目(第二次批次)为公开招标,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标的物为3、4号机组12个月生产产生的粉煤灰、炉渣及石膏的销售。招标范围涵盖年产量约55万吨粉煤灰、5万吨炉渣和5万吨石膏,要求投标人具备固废消纳或与合规单位签订供货/租赁合同的能力,并提供2018年以来至少一个相关业绩证明。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8日,开标方式为电子开标。经评标,新疆佳鑫建材有限公司以1845万元投标报价位列第一候选人,最终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结果于2024年3月12日公示,中标金额未在公告中明确披露。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销售招标,行业属性为煤电(coal)。
中标结果
中标人
新疆佳鑫建材有限公司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4-01-08 09:0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新疆佳鑫建材有限公司
中标
|
- |
| 2 | 1,715.00 万元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粉煤灰、炉渣、石膏消纳(综合利用)或处置或存储能力(储存场地不小于20万吨)。投标人需提供满足固废消纳、处置、存储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合法证明材料包括粉煤灰仓库(全封闭式)和炉渣、石膏仓库环评批复及验收等资料)。
- 与具备以上消纳(综合利用)能力的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或与符合环保要求的仓库签订租赁合同。投标人需提供合法的供货合同或仓库租赁合同扫描件,以及合同单位满足固废消纳、处置、存储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合法证明材料包括粉煤灰仓库 (全封闭式)和炉渣、石膏仓库环评批复及验收等资料)。
业绩要求
- 提供投标人自2018年 1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粉煤灰、炉渣、石膏销售项目业绩合同(至少1个),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关键页影印件);
招标人:
华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