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人桥吊车、辅助吊车设备采购】

招标公告
行业: 核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福建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6-04-2-064-01

项目摘要

华能霞浦核电项目压水堆一期工程人桥吊车、辅助吊车设备采购项目由中核集团下属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面向全国范围内具备起重机制造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项目位于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长春镇,主要采购2台人桥吊车和2台辅助吊车,交货期分别为1号机组2029年7月27日和2号机组2030年5月27日,交货地点为项目现场指定位置(需注意南岐山隧道限重55吨、限高5米)。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覆盖起重机制造及安装改造),且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为企业单位),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招标文件免费获取,购买时间为2026年4月9日至14日,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均为2026年5月9日09时。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由华能招标有限公司负责代理工作。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5-09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制造(含安装、修改、改造),许可子项目须覆盖本次采购设备;且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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