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广东公司海门港务公司2026至2027年度港区绿化管养修护、道路卫生清洁及垃圾清运处置】

招标公告
行业: 综合能源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广东
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NZB2025-10-3-245

项目摘要

本项目为华能广东海门港务公司2026至2027年度港区综合环境服务采购,涵盖绿化管养修护与道路卫生清洁及垃圾清运处置两大标段。服务期两年,覆盖汕头市海门镇港区范围,包括绿化养护、道路清扫、垃圾收集运输及外运处理。标段1要求配置7名人员及专用设备,标段2需配备26名人员和运输车辆。投标人须具备近十年内至少2项绿化管养或1项清洁类业绩,并提供合同及发票证明。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3日09时,开标同步进行。招标人位于广东省汕头市,由华能(广东)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代理机构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睿采数动科技分公司。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分包。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11-13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财务、信誉等方面应无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进入破产程序、禁止投标的处罚记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无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合同签订前须提供招标人所在地合法垃圾处理站出具的同意接收处置垃圾的证明(仅适用于标段2)。

业绩要求

  • 标段1: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投标人具备至少2项及以上绿化施工或绿化管养等类似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满足资格条件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发票(含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视同无效业绩。
  • 标段2: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投标人具备至少1项卫生清洁类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满足资格条件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发票(含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视同无效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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