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公司石桥抽蓄项目部工作用车车辆租赁(第二次)询比

询价公告
行业: 储能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询价采购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山东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GX-202604-006725

项目摘要

本项目为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淄博公司石桥抽蓄项目部工作用车车辆租赁(第二次)公开询比采购,服务范围为项目部工作用车租赁,服务期自2026年4月30日起。采购方式为公开询比,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6日10时。供应商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及近一年内不少于3项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客运服务业绩。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属储能类项目配套服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购单位为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代理机构为华电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4-26 10:00

资质要求

  • 应答人是否符合: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 应答人是否符合: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 应答人是否符合: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应答的处罚期内。
  • 应答人是否符合: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 应答人是否符合: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 应答人是否符合:在评审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 企业资质要求: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运)。
  • 企业业绩:应答供应商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的客运服务业绩不少于3项。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 人员要求:应答文件中,如应答单位公司法人有授权委托,其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身份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社保单位与应答供应商单位名称须完全一致。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明及连续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纳记录需覆盖采购截止日前12个月,如新公司成立未满12个月,应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采购截止日的社保缴纳记录)是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必备补充,项目评审阶段,无法提供的按否决处理。
  • 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业绩要求

  • 应答供应商2023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的客运服务业绩不少于3项。
  • 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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