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六号机清污机改造
采购公告
候选人公示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竞争性谈判
状态: 候选人公示
地区: 辽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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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202603-000246
项目摘要
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六号机清污机改造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采用公开谈判采购方式,旨在更换4台18000t/h、5.5kW、80°倾角的清污机设备。项目由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采购单位发起,于2026年3月8日发布采购公告,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09:30,交货时间为2026年3月31日。经评审,扬州市华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被公示为预成交供应商,公示期至2026年4月2日。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清污机设备投运业绩,且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参与,强调企业信用及安全生产合规性。项目位于辽宁省铁岭市,属于火电行业配套设备更新工程。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3-17 09:3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 |
资质要求
- 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应答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应答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应答的处罚期内;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应答。
- 应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 应答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 应答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应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业绩要求
- 应答人在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期间,应至少具有清污机设备(尺寸宽度3.5m,深度不小于9m)2台及以上投运业绩。应答业绩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投运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并网证明或其他能证明已投运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