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技改项目工程(副产品销售类)红雁池粉煤灰综合利用招标-第三次批次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公告 候选人公示 中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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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摘要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第三次批次)为火电副产品资源化利用工程,招标范围涵盖2024年10月至2025年9月期间约30万吨粉煤灰的销售与综合利用,其中夏季13万吨、冬季17万吨。项目于2024年9月9日发布招标公告,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开标方式为电子开标。经评标,哈密耕耘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被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最终确定为中标人。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具备固废综合利用能力或合法合作渠道,并提供近五年至少一项粉煤灰相关合同业绩。项目实施地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中标结果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4-10-10 09:00

投标候选人

排名 候选人名称 投标报价
1 41.90 万元
2 32.00 万元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固废消纳(综合利用)或处置或贮存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满足固废消纳、处置、存储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合法证明材料至少包括综合利用、处置、贮存场所环评批复、环保验收手续及按要求办理的排污许可证);或投标人需提供与具备消纳(综合利用)或处置或贮存能力的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或与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或仓库签订的合同,投标人需提供合法的供货合同或合同扫描件,以及合同单位满足固废消纳、处置、存储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合法证明材料至少包括综合利用、处置、贮存场所环评批复、环保验收手续及按要求办理的排污许可证)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具有近5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为准)合同业绩至少1项,每项业绩至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粉煤灰销售合同业绩、粉煤灰处置合同业绩、粉煤灰运输合同业绩。业绩必须真实,并提供相关业绩表及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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