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新疆哈密煤电公司2号吸收塔及原烟道内部清淤项目
询价公告
候选人公示
结果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工程类
方式: 询价采购
状态: 已中标
地区: 新疆
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GX-202604-003549
项目摘要
华电新疆哈密煤电公司2号吸收塔及原烟道内部清淤项目为火电厂检修工程,由华电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发起,采用公开询比采购方式。项目于2026年4月9日发布询价公告,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14日12:00,开工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在候选人公示中被列为预成交供应商,并于2026年4月18日确认为最终中标人。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火电厂检修维护相关业绩,且近三年至少有1项类似项目业绩。采购范围涵盖2号吸收塔及原烟道内部清淤工作,税率6%。项目实施地点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
中标结果
中标人
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时间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6-04-14 12:00
投标候选人
| 排名 | 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
| 1 | - |
资质要求
-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 供应商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询比采购项目报价。
-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询比采购期间尚未解除的)。
- 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询比采购期间尚未解除的)。
业绩要求
- 提供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1项火电厂检修、维护相关项目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服务范用、合同签字盖章页、提供合同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招标人:
华电新疆哈密煤电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