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电韶关乐昌坪石龙珠50MW光伏发电项目新型储能租赁服务二次
招标公告
行业: 光伏
类别: 服务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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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46/16-QT-628
项目摘要
广东华电韶关乐昌坪石龙珠50MW光伏发电项目新型储能租赁服务二次招标,由广东华电乐昌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起,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项目位于广东省韶关市乐昌市坪石镇。本次招标范围为5MW/5MWh新型储能容量租赁服务,服务期限5年,租赁期满1年后招标人可提前终止合同。根据广东省能源局政策要求,2023年7月1日后并网的光伏电站需按装机容量10%配置储能,本项目拟租赁共享储能电站容量以满足合规要求。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9时,开标方式为电子开标。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不得被列为失信主体或严重违法企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预算金额未在公告中明确,中标结果尚未公布。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5-03-26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 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广东华电乐昌新能源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