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生产和销售项目-(副产品销售类班车)2024年脱硫石膏销售
招标公告
行业: 煤电
类别: 货物类
方式: 公开招标
状态: 招标中
地区: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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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DTDZ016/20-XS-009
项目摘要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开展2024年脱硫石膏销售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拟销售脱硫石膏约4万吨。招标范围为脱硫石膏的采购与运输,要求投标人具备至少一年脱硫石膏销售或利用经历,年销售能力不低于4万吨,并拥有不少于5台运输车辆,日运输能力不低于200吨。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4日9时,采用电子开标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合同业绩证明及车辆相关材料。招标代理机构为华电招标有限公司。
关键信息
投标截止
2024-06-04 09:00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及被列为D类采购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 投标人用于运输石膏的车辆不少于5台,运输能力不少200吨/日。投标人提供所拥有的车辆行车执照及租赁车辆的协议书复印件。
业绩要求
- 投标人必须具有从事脱硫石膏销售或利用一年以上的经历,年销售或利用能力不低于4万吨,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销售或利用合同扫描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应能体现合同标的、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真实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招标人: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招标代理:
华电招标有限公司